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2013年7月至8月,闽侯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了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共检查青口、上街、祥谦、荆溪等11个乡镇的39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在监督检查中,卫生监督人员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履行义务,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有效使用;同时完善设置作业场所警示标识,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8份,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48人次,发放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150多份。
(闽侯县卫生监督所)
(闽侯县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