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体育局、卫生计生委、安监局关于开展经营性游泳场所安全卫生检查的通知》安排,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连江县卫生监督所于7月27日至8月5日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经营性游泳场所开展拉网式安全卫生检查。
本次共检查黄如论中学游泳池、连江县阳光时代健康活动中心、玉泉湾水上乐园、贵安水世界、贵安会议中心等5家游泳场所,其中室内2家,室外3家。连江县卫生监督所6月初已对各游泳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进行了游泳池水质抽检,经检测,所有样品符合卫生标准。
此次检查重点包括游泳场所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游泳池水质及卫生设施是否达到相关的规定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是否配备有能正常运转的池水净化消毒设施,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浸脚消毒池和强制淋浴装置;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场所入口明显位置是否设有禁游标志;场所环境卫生和通风换气情况以及消毒产品使用和索证情况。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卫生管理档案不完善,消毒加药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卫生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今后,连江县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游泳场所规范管理,坚决清除经营性游泳场所安全和卫生隐患。
(连江县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