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同时针对山东济南日前破获的涉案金额逾5亿元的非法经营人用疫苗案件。近日,闽侯县卫生监督所联合县检察院及县市场局对闽侯县具有接种资质的3家医疗机构和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这3家医疗机构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过福州市卫生计生委认定其接种单位资质,从业人员均经过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上岗,具有符合疫苗储存的冷藏设施和冷藏保管制度。各受检单位均能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对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县疾控中心能按照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接种单位和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将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相关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以上。
通过这次检查,大力宣传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强化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下一步,我所将加强对预防接种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疫苗接种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闽侯县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