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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圆满完成“六五”普法工作

发布时间:2015-11-02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

2011年以来,我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按照《福州市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把普法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相结合,同时结合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卫生监督依法行政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本单位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圆满完成了“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

一、健全普法领导机构,狠抓普法工作落实。
  一是调整充实普法领导机构。为把"六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所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由业务稽查科具体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所设立了包括法律组在内的六个业务骨干组,专门解决本所在依法执法中遇到的各类业务难题。单位工作人员有变动时,能及时调整充实,保证普法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为普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是抓好规划制定和工作落实。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福州市卫生监督所2011-2015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规划》,在此基础上,每年年初制订当年具体的普法年度计划,把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并在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使"六五"普法工作真正纳入各科室工作职责,确保"六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建立法制学习宣传责任制。近年来,我所不断建立和完善法制学习制度,制定了《福州市卫生监督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卫生监督员学习培训制度》等相关学习制度,每年年初制订当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卫生监督员学习培训计划,要求中心组成员和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部署,有检查,从制度上保证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2011年以来,我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卫生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业务集中培训40余次,定期组织行政处罚案例研讨会,对疑难或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增强对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几年来先后邀请了市法制办、省卫生监督所、厦门市卫生监督所等单位的专家到我所进行授课,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派卫生监督员参加我所组织的法治及业务学习培训会,2013年我所还对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巡回法治及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把培训工作直接深入基层单位,深受他们的欢迎。
  四是加大普法工作专项经费投入。为了使普法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让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负责人对法律法规的进一步了解、我所从2011年以来加大普法经费投入,经费达15万元,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主要用于单位网站建设、印发普法宣传资料、《福州卫生监督》内部刊物等。

    二、有序开展普法工作,全面推进“六五”普法。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决策能力。
所领导干部带头做好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既提高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也组织好普法工作、带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需要,对提高我所法治化管理水平有重要的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凡是涉及法律法规问题,均由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后决定,做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二是监督执法人员积极学法,提高执法能力。监督执法人员处在监督执法的第一线,监督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执法的水平将直接影响执法的效果。因此我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并通过以下三个环节督促落实。一是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要求各科室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法制讲座,严格考勤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学法主动性,变被动学法为主动学法。此外,还组织多批次人员参加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近五年来参加国家级培训15人次,参加省级培训300余人次。组织卫生法律考试5次。二是抓好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为新录用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购买行政执法考试用书,专门安排复习时间,近五年来,20名新进人员全部通过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廉政建设。规范执法程序既包括规范内部程序,也包括规范外部程序。对内严格行政处罚案件报批制度,对外严格履行告知听证程序,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我们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廉政建设规定,观看反腐电教片,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求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通过努力,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增强了自身的法律素质,能够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秉公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是加强企业业主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2011年以来,我所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餐饮单位、工矿企业、公共场所、医疗服务机构等从业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尤其加强对法人代表和单位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组织他们重点学习《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能力,五年来共培训6000余人次。我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特点,利用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特别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月、饮用水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走上街头开展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宣传,共发放相关宣传材料30000余份。使人民群众了解卫生知识,增强卫生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普法与法治并举,依法治理取得实效。

一是规范卫生行政许可,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几年来,我们按照“简政放权、高效便捷”的要求,不断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深入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促进行政许可审批规范运作,提高办事效率。我们为提供最优质服务,制定了“文明窗口服务承诺”和“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等,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使得服务满意率达100%,实现了零违规、零投诉。为进一步提高办证效率,我们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压缩,目前全部行政审批项目的环节不超过“3+1”(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加上现场察勘)个审批环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均压缩至法定时限30%以内,其中《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等审批事项由原来审批时限需要5个工作日优化为资料齐全当场办结2011年到现在,行政许可窗口先后被授予“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称号,19次被评为“标兵窗口”、“先进窗口”。应该说行政许可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并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

二是回应群众关切热点,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几年来,我所认真贯彻“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积极落实创建国家文明城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了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专项检查。我所将治理餐桌污染作为加强整规的重要内容,先后开展了打击餐饮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春节期间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餐饮业打击非法使用私宰、病死、病害猪肉专项整治工作;创建文明城区餐饮业专项检查工作;餐饮连锁经营单位食品卫生及餐具消毒专项检查;打击餐饮单位违规使用食用冰及制售熟食卤制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等一系列有关食品安全的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有效地规范了餐饮业经营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二是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每年我所都召开全市大、中专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会议,部署学校食品卫生整治工作。开展学校食品卫生拉网式检查,重点整治校内的食堂和学校周边的中小餐馆,进一步净化学校食品卫生市场。三是开展大型活动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以预防食物中毒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为中心,每年开展省市“两会”、“5·18”海交会和“6·18”投资项目交易会等20多场的大型活动和会议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从做好定点接待单位和快餐生产单位的选定、管理、监督为重点,层层把关,确保了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的食品卫生安全。201499日,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我所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式移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在职责移交过渡期间,我所切实做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监管职责不空位、不缺位,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为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秩序、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我所在市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下多次联合公安局、食药局、原计生委等几个部门在全市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打击了非法行医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正常诊疗秩序,逐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在做好以上工作同时,我所还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卫生、放射职业病卫生监督等各类专项整治146场,五年来共查办案件283件,罚款金额217万元。通过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有效打击和查处,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近年来,全国各地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呼声越来越高,恰逢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将于201510月份在福州举办,以此为契机,我所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对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开展了大量细致的调研,为《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出台奠定了理论和实践依据,在控烟条例开始实施前,我所又对该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了细化,并已经过市政府法制办研究通过,为全面控烟提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近一段时间以来,我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健全控烟机制,逐步加大控烟宣传,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多次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控烟专项检查,提高了公众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使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所把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查处违法案件,作为推进卫生监督事业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制定完善了《福州市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确保卫生行政处罚规范有序地进行。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到应适用一般程序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应举行听证的,主动告诉当事人听证的权利。强化行政处罚审核机制,严格行政处罚审批、案件合议等制度,所有案件增设了所初议环节,既增加了办案的透明度,确保了公平公正,又增加了案件依法依规的集体审查,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合理。强化监督制度,公开监督人、公开监督电话,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每一件投诉、信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1年以来,我所共受理投诉举报377件,全部予以核查,回复率达100%,深受广大群众好评。

 四是认真落实公开工作,保障"阳光"行使权力。我所成立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细化分解到各科室的相关工作,明确各科室应当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收集、整理、汇总等责任,要求各科室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每项公开信息责任落实到人。对本单位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程序、查询程序、监督电话等内容予以明确,并按要求及时报上级部门。我所以福州卫生监督信息网为依托,将卫生监督所工作职能、领导及工作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卫生法律法规、工作流程、公示内容、承诺事项、监督举报途径、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及投诉途径等信息内容向社会公开。

五是加强监督技能学习,取得竞赛优异成绩。我所历来重视卫生监督员技能学习,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和研讨会,提升卫生监督员执法能力。为参加福建省卫生计生委与省总工会联合举办第二届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和食品安全技能竞赛决赛,我所高度重视,积极备战,对参赛队员进行周密和系统集训,最后经激烈角逐,福州市代表队获得第二届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和食品安全技能竞赛决赛阶段团体总分第一名由省总工会授予“福建省工人先锋号”称号。同时参赛队员林莹获得学校卫生和环境卫生监督专业个人第一名,由省卫生计生委授予“全省卫生监督(食品安全)金牌能手”称号;陈子明获得放射卫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监督专业个人第一名,由省卫生计生委授予“全省卫生监督(食品安全)金牌能手”称号;郭智进获得计划生育监督专业个人第三名,由省卫生计生委授予“全省卫生监督(食品安全)技能标兵”称号。

                                                                (业务稽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