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根据《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市场监管械〔2015〕518号)精神,我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于2016年2月份对市属医疗机构开展打击非法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行动工作。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使用无证产品的行为,依法查处使用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透明质酸钠产品以及非法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查阅档案、现场检查等方式,通过对30家市属医疗美容机构及市属含医疗美容科室的综合性医院专项检查,发现有4家单位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经查这4家机构均能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明。今后我所将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的监管,依法查处医疗机构非法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等非法行医违法行为。
(监督二科)